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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
我不是净身出户,出来的时候手上有一块值钱的手表,让我给卖了五千块钱呢!
买完这头牛还剩下三千多,够开一个服装店的了,然后我跟雨落一起经营,没多长时间日子就会好起来的。”
叶溯凛说完方宛丝这才注意他手腕上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了。
认识他快九年了,那块劳力士手表一直没摘下来过,可见他有多喜欢那块手表。
如今他为了生存,把自己一直心爱的手表给卖了,还给自己家买了一头大公牛,看来他是真的洗心革面要跟祝雨落好好过日子了。
“溯凛啊!
真的是谢谢你……”
要说方宛丝之前对叶溯凛还有好多质疑,那么在这一刻全都没有了。
“妈!
我们都是一家人,别说什么谢不谢的……”
“哈哈哈……好一个一家人,我听了这句话感觉浑身的病都好了。”
祝明勋跟祝雨瑞不知什么时候进来了,听见了叶溯凛的说辞喜笑颜开了起来。
而在他身后的祝雨瑞依然冷着个脸,不过看叶溯凛的眼神不在凌厉了。
毕竟他给自己家买了一头大公牛,解决了祝家燃眉之急,而他这个做小舅子的也不能太给人家脸色看了。
就算看在自己姐姐的面子上也不能太较劲了。
“爸!
你正好回来了,快看看溯凛给你买的大公牛,以后就让雨瑞牵着它干活,保证不累的。”
祝雨落嘴上说如何讨厌叶溯凛,但是却兴奋的告诉自己父亲叶溯凛给买了大公牛,眼神都绽放光芒,那掩饰不住的喜欢,是个傻子都知道叶溯凛在她的心里有多重要。
这种感情或许就是一种本能,就像是我们饿了,渴了就会向身体发出信号,爱一个人也会给你发出各种信号,让你在生活的细枝末节当中,表现的淋漓尽致。
“我在门外都听见牛叫了,真是一头好牛啊!”
祝明勋这辈子就喜欢两种动物,一种是马,是在他年轻当兵的时候接触最多的动物,很多场训练都是在马背上完成的。
另一个就是牛了,从小他就是放牛的,跟牛的感情最深,在地里耕种的时候没有牛是不行的,所以牛在地里可是立下了汗马功劳。
“哈哈哈!
这头牛年轻力壮,能用好多年,以后耕地干农活都不用愁了。”
方宛丝现在高兴的是合不拢嘴,在农村谁家买牛可是大事,再加上儿子马上要结婚了,自己姑娘也复婚了,真是三连大喜事,都快要把方宛丝给砸懵了。
祝雨落看时间不早了赶紧上厨房做饭去了,农村的活确实多,吃完饭他们下午还要去铲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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