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红玫身体的破坏程度十分严重,腐烂速度也比常人快得多,为了不让她就这样完全烂掉,秋浦歌在第二天下午就把她埋在了清风谷峰顶的那个大石头旁边,那是他对她发誓的地方。
静静地凝望着红玫的墓良久,太阳几乎都要下山了,他一直那样站着。
红服站在他的旁边,不是陪红玫,而是看着他。
昨天下午她与山贼们的对话已被两人全部都听了进去,只在山洞旁微微转个角,两人的声音就清晰可闻了。
红玫丝毫不掩盖地承认了所有自己与山贼们不耻的勾当,同时还在继续勾引着为首的头目,当时秋浦歌站在外面,惊讶着,失落着,心里像是压了块巨石,红服看见他的手握得很紧,关节扭动的声音清楚地响起。
直到里面没了声音,两人才冲了进去,可为时已晚,红玫当时已经被山贼刺破了全身,血也流满了全身。
晚上,峰顶刮起了很大的风,矮草在地上摇曳着,秋浦歌没有了外套,在这种风的吹拂下,身体是承受不了的。
红服释放了血魂蚀,包围了峰顶很大一片空间。
在血魂蚀散开的地方,气流永远都是平稳和谐的。
其实她一直都很想告诉他放弃,可是却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毕竟她不是他,理解不了他对她的感情。
在峰顶连续待了三天,秋浦歌不食不宿,形容变得十分憔悴。
这时,红服的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血魂蚀就像一片鲜艳的天,盖在清风谷的峰顶上。
红服不知道他还要要坚持到什么时候,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在这儿陪着他等,只是她的心不想离开。
直到第五天的时候,他终于动了动身子,走到悬崖旁,吹起了笛子。
这时的他脸色很难看,胡茬长在脸上,眼睛也有些浮肿。
笛声飘在清风谷里,已经成为清风谷唯一的声音了,血魂蚀在此时竟像欢快的孩子,没听红服使唤地扩散的更开了,红服一直对血魂蚀的这种表现感到意外,却不知为什么,只是觉得与他的笛子有关。
“你为什么不走?”
笛音戛然而止,秋浦歌问着红服道。
“你自己也知道,你与泪美人之间有瓜葛,我需要靠你来寻找泪美人。”
她说的很自然。
“或许吧,我没听过什么泪美人,但如果你这样觉得,我不强求。”
说完,他转身看着红玫的墓良久,眼中的伤心让红服突然觉得有些失落。
接着,他毅然决然地奔下了山。
红服收回血魂蚀,跟了下去。
天阳县。
幻景轩来到佛堂去接幻母,此时幻母已经在佛堂里进行了为期七天的吃斋念佛。
“娘,我们可以走了。”
“轩儿啊,看着你这次有惊无险,娘很欣慰,看来娘求的佛祖显灵了,这次一定要给你冲冲喜,把晦气都冲走,免得你再出事,娘这把老骨头可再也承受不起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丧子之痛了。”
伊潇潇的人生格言是伤害我的,必将百倍还之!辜负我的,必将千倍受之!于是她左手扇飞白莲花,右手吊打绿茶婊,还要一脚把慕少爷踩得跪在地上唱‘征服’!白日里呼风唤雨无所不能的慕少爷,在无人知道的夜里手里捧着一块键盘‘啪’得声扔在了床上跪了下去老婆,我让白莲花队长给你提鞋,让绿茶婊队长给你洗袜子,你就原谅我吧。滚!老娘不想看见她们!好的老婆,我马上去毁尸灭迹!...
初次见面,她娇软地攀附着他,好难受,救救我哦,要我怎么救你?男人凤眸微睨,低沉磁性的声线蛊惑人心。他认为她是对手派来的卧底,心里恨不得将她粉身碎骨,可他的身体又无法克制地被她吸引。原来,他引以为傲的定力在她面前根本就不堪一击。这样一名男子,优雅尊贵,俊美绝伦,智商情商双高,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却只为一个女人甘愿付出全部,甚至包括他的性命。他把她捧在心尖上宠着爱着,夜夜缠绵不休,蚀骨沉沦。她以为这就是她这辈子的幸福,然而...
平民子弟意外身亡,突然成为官场豪门子弟的他,是换一种人生,还是继续风流放纵的生涯?纯真的妹妹冷艳的女上司受伤的旧情人,本该是两个人的人生线索,从此都交错在他一人的身上...
四十五岁之前,他只是一个早点摊小老板,身处中年危机的失败父亲。四十五岁,他获得得全国业余联赛最佳射手。四十六岁,他成为足协杯最佳射手。四十七岁,他获得华超联赛金靴。四十八岁,转会英乙球队,帮助球队夺得足总杯冠军。。。。。四十九岁成为曼联队的一员,当年夺得英超金靴,成为曼彻斯特的城市英雄。。。。。各大体育媒体惊呼,他是妖孽一般的存在。然而,他的征途不仅仅限于英超。。。。。...
李察雷坦斯?他就是一个疯子自虐狂人渣神经病,一个满嘴喷粪的狂徒,一个践踏国际法的罪犯。这是国际反恐部队部长给李察的定义,而他口中的人,又是一个魔导大师中的魔导大师,发明了前无古人的空间元素属性大穿越术,并在第一次实验中消失的无影无踪,只留下了上千具记者的尸体...
我有个姐姐,她一直很疼我,妈妈死后,爸爸又给我们娶了个小后妈。小后妈只比我大七岁,一家人重新过上了幸福生活。直到有一天,我在姐姐的电脑里发现了秘密。原来自己居然不是爸妈亲生的!姐姐和我,没有了血缘关系。然而,爸爸却怀疑我是野种,将我赶出家门,一百块钱都不给我。随着我的身世被逐步揭开,一个惊天密谋,也渐渐浮出水面每天更新两章,时间大概为晚上910点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