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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得有点咬牙切齿的味道,毕竟他对萧景笙可是新仇旧恨。
两个老狐狸发言后,台下人们又开始窃窃私语,无非是讨论萧景笙这人行为龌龊,白生了一张好看的脸,却只用来勾引有夫之妇和骗钱。
“两位伯父实在抬举了。”
萧景笙略挑眉梢,眸子里精光一闪,我知道他要反击了。
“越翔看似横空出世,其实大家是不知道,为了这间公司,我背后下了多少年的笨功夫。”
他自嘲似的一笑,看向杜金翔的目光里却是挑衅,“从读大学的时候开始,我就已经在华尔街跌跌撞撞地闯荡,一直到了两年前,才算有了资本撑起一家公司。”
他说到这里,我脑子里电光火石地一闪,总算明白了。
Vincent!
我怎么忘了,他是大名鼎鼎的Vincent!
“华尔街?”
杜金翔不明就里,但脸色也微变,又疑惑又戒备的口气问他:“萧先生还曾在华尔街闯荡过么?”
“当然。”
萧景笙点头,“正如杜总所说,我出身寒微,没有根基。
也只有华尔街这种投机者的天堂,可以让我有一点点追赶您的机会。”
这话说的客气,可敌意已经是不加掩饰。
“你……你是Vincent?!”
台上另一旁,陆国华突然站起来,颤声说了一句。
我有点惊讶这消息会从他口中说出,不过再一想也就明白了。
当初陆家投资《北风吹过》,萧景笙正是用英文名Vincent和他们签约的。
大概“华尔街之狼Vincent”
太过传奇,所以当时我没能将萧景笙和他联系起来,而陆家人也没有。
现在萧景笙自己提起华尔街的经历,再联想下年级国籍之类的条件,陆国华估计是顿悟了,这才惊得喊出这么一声。
“Vin……Vincent?”
杜金翔对这个名字显然也不陌生,一听陆国华提起,蹙眉看了萧景笙好几眼,才不敢置信地问了一声。
“正是我。”
萧景笙眉眼低敛,这简单的三个字从他口中吐出,力度非常。
仿佛是砸出来的,直砸得在场所有人都眩晕茫然起来。
环视一周,我看到几乎所有的记者都张大嘴巴瞪大眼睛,一副瞠目结舌的模样。
更不要说台上,杜金翔面色沉重,而陆家父子更是肤如土色,连嘴唇都泛起了乌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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