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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条件,不可谓不优渥。
更何况,去了越翔,还能每天看到他,这对我而言,比高薪更诱人。
听着他迷人的声线,我几乎忍不住点头答应,可念头一转,我还是拒绝:“还是不了,我要回杂志社。”
男人声调一沉,“为什么?”
“我喜欢编辑这份工作呀。”
我说,“虽然薪水不高,工作也累,但我看到自己编辑的稿子变成铅笔字发表出来的时候,那种成就感,是钱买不到的。”
淡淡眨了两次眼睛,萧景笙很轻易就答应我:“那好吧。”
“……你同意了?”
我有点诧异,这和他说一不二的风格,有点不符啊。
他笑得很浅,“你不是要我尊重你?当然是你想做什么,我都支持。”
“……”
尊重的话题,还是好些天以前说过的了。
当时是他要和我何美玲绝交,我怒斥他根本不尊重我,不拿我的朋友当回事。
可现在……
从我生病住院这些天,我真是觉得,萧景笙不是变了一星半点。
如果只是因为把我弄进医院而愧对我,我总觉得没那么严重。
毕竟囊泡是长在我身体里的,那晚的亲热,不过是个诱因罢了。
可再想别的原因,似乎更说不通。
偶尔,我也会怀疑,我到底是不是流产了。
因为当时我确确实实有种直觉,感到有个生命从我体内离开了。
有时候,女人的直觉准的吓人。
可……如果真是那样,按照萧景笙的性子,他不可能不质问我,反而对我这样百依百顺。
越想脑子里越乱,我干脆什么都不管,安心休息,等着明天上班。
躺上床后,萧景笙过了一会儿,居然端了个热水盆过来。
我吃了一惊,连忙翻身坐起,盯着他问:“你这是要干什么?”
“找老中医开了个方子,每天用几味药材泡脚,能驱寒的,对你身体有好处。”
说着,他蹲下身来,将水盆放到了床脚。
修长的手指探进去试了试水温,他才又对我说:“好了,水温正合适,你过来泡一泡。”
……这,是真的吗?
萧景笙他,亲自给我端来了洗脚水?
看着他眉目之间的疏朗,分明是个冷酷高傲的男人,可……怎么会纡尊降贵,替我做这样的事?
仔细想想,我又什么好值得他这样?
更何况,就连我的身体,也曾经被别的男人……
本来,我不太在乎那件事,毕竟现在已经是二十一世纪,谁还讲究守身如玉那一套?可现在遇上了萧景笙,他那么好,让我忍不住想把自己最好的也都给他。
可惜,我现在给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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