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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捷的消息飞快地传遍了艾罗兰。
人人欢欣鼓舞,我们所到之处,都热闹得像过五月节。
精灵们很少这样兴奋的。
可如今,不但我们次次进城都是夹道欢迎的阵仗,居然还有当地居民扶老携幼,载歌载舞,鼓掌撒花,掷果盈车——
开什么玩笑。
在我们那个世界里,“掷果盈车”
可是对一个男人俊美皮相的最高褒奖,在我看来,那个绿色古板严肃肌肉男可没俊美到足以令观众掷果盈车的地步。
我紧随他的马后,气闷地望着路旁热情的群众居然一捧捧地把鲜花和水果往他马上丢着递着,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一缩头,及时避开一个向我当头飞来的水晶瓜——嗯,这种小瓜的长相和味道都很像原来那个现实世界里的白兰瓜或者小香瓜一类,只是瓜皮如水晶一般晶莹剔透,漂亮得很,所以得名水晶瓜。
此刻若不是我眼疾手快躲得及时,那只晶莹剔透的水晶瓜几乎变成了世界上最美丽的凶器,要温柔地杀我——
砰的一声,那个水晶瓜险险地掠过我的头顶,重重砸在我所乘坐的马车地板上。
我本来打算骑着鼻涕泡儿,与芬丹并驾齐驱,一道入城。
我在来时的路上途经纳格雷德,已经在城中最好的裁缝那里定做了一身新的酒红色吊带长裙,来替换我先前那袭已经烂得不成样子,像破布条一样的旧裙子。
虽然纳格雷德的裁缝手艺十分杰出,甚至各附送了一只红宝石制成的胸针别在两侧吊带的尾端以作装饰,使得我穿上新衣服之后更加精神焕发光彩照人——但是,我在最终歼灭吸血鬼王尼科莱的一战中受的那些伤虽然结了疤,不过还是看着很狰狞,不算痊愈。
于是,芬丹下令让我不得乱跑乱跳,必须坐着由鼻涕泡儿拉着的敞篷马车入城。
我十分不服。
但是我清楚,和这人争辩没什么用。
于是我就气闷地坐了一路的马车,直到今日的吉勒丹城外。
虽然我的伤已经完全好利索了,疤也都掉了,不仔细看也看不出先前那触目惊心七横八竖的印痕遗迹了——可是我仍然没有获得骑马的许可。
所以我只能更加气闷地坐在舒适的车里,懒洋洋坐没坐相地半倚在软垫里,躲闪着这些失去准头,往我的车里飞的鲜花水果。
鼻涕泡儿却是典型的人来疯。
虽然据说像它们这样高傲的银色独角兽自诩天生神兽,清高劲儿不同寻常,只容许最纯洁的处女碰触它们,但是鼻涕泡儿的好奇心可是也超乎寻常得很。
它不让别人碰是一回事,有热闹它还非要看个分明不可。
此刻它正蹦蹦跳跳,脚步轻盈,看上去乐得很。
不过——我支着下巴,瞪着芬丹想,那为什么他那匹银色独角兽会心甘情愿给他当坐骑?亚山人都知道他是响当当的男子汉,大英雄,那么,莫非他还是……嘿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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