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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您上次写的话本子,写了一半的那个捉妖记,您还记得吗?”
清瑶点点头,“记得,你要靠说书来拉客人吗?”
“并不是,但是,少爷,您可以再写一个关于咱们宝裳楼的话本子呀。”
清瑶眼睛一亮,对,这主意不错,这也算是广告了,把宝裳楼作为背景,让宝裳楼成为打卡点。
“王庄头,过来过来。”
王庄头已经不是庄头了,可是清瑶习惯了这么喊,他自己也十分乐意。
“在呢,少爷。”
“安排管员工考核的掌柜,月底给这位提意见的掌柜发多发三两银子。”
那掌柜没想到有这种意外惊喜,顿时美的鼻涕冒泡,连声说,“谢谢少爷”
。
有了好主意,清瑶就喊了散会,让大家先去忙。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她匆匆跑去了书坊,买了一堆当下十分流行的话本子,大致翻了翻,知道了什么套路。
她构思了一会儿,决定也跟风写一个才子佳人的故事,但是她要改一下套路,她对贵女看上穷小子的故事没兴趣,对贵人看上小姑娘的也没兴趣。
她要写一本强强联合,智商在线的。
比如,才子就是宝裳楼的少东家,文武双全,俊逸非凡,为了宝裳楼的发展与巨富的布庄家家貌美如花,聪明伶俐的小姐联姻。
两人都有魄力,有手腕,强强联合,共同进退,逐渐发展出了感情,最终将两个铺子都壮大的故事。
两人都是那种心有乾坤的人,当中必然还要写一些催泪的,误会的场景,毕竟套路得人心嘛。
清瑶写的欢乐,每隔三天就放一篇稿子出去,找了戏班子演,说书的说,双管齐下。
一个月过去了,宝裳楼确实出名了,每日都有人前来看衣服,男女老少都有。
定做衣服的定的手软,原本觉得清闲的绣娘们现在是很不得手生三臂,因为清瑶除了给发工资还规定,做一件衣服提一文钱,做的越多,钱越多。
连带着旁边的布庄布料卖到连自己厂子需要的用料都差点没供应上,清瑶不得不加大了生产规模。
跟卫生两厂那时候一样,来进货去其他府城贩卖的进货商开始逐渐增多了起来。
但是,比起笔名痴公子来讲,王氏小胖人这个牌子简直不值得一提。
先不提戏班子唱这出戏都唱到嗓子冒烟了,就连说书这行业都已经催生出第二副业,那就是记录员,把说的记录下来,好多人疯抢。
清瑶实体业还没怎么腾云驾雾呢,倒是先出了人生中第一本书。
别说高门大户的夫人小姐们爱看,就连府里的老爷少爷也都爱看,而清瑶的忠实粉丝,乃是阳城的知府大人。
这知府大人一不爱美色,二不爱银钱,可是偏偏喜欢风花雪月,诗词歌赋……
不过前面的那些都是对外的掩饰,其实他就是爱听故事,奇闻奇事,妖魔鬼怪,清瑶一开始胡诌八扯的捉妖记,描写都是他没听过的,就已经圈粉了。
结果写了个话本子,还不是只注重儿女情长的,反而写了斗智斗勇,情节起伏跌宕,其中男主被人诬告的故事,还给了他破的案子带来了线索。
所以,知府大人追星怎么能跟老百姓一样呢,直接大手一挥,“来人,把痴公子给我请府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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