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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熊火光映红了漆黑的夜空,也将手持雪白长剑的少年的侧颊映得绯红。
金色的额发有些凌乱地散落在他的眼角,他抬头,注视着那骑在黑马上的男子。
和所有塔斯达人一样,这个男人的身形高大魁梧,从他那拿着黑铁枪的手臂上鼓起的肱三头肌就看得出来,他的身体极为强健有力。
“亚伦兰狄斯的王子?”
男人骑在马上,俯视着他,居高临下。
火光将男人身上的铜甲映得铮亮。
他说:“你还小,本来还能有很长的未来……但是很可惜,你不该在这里。”
伽尔兰抿紧了唇,没有回答。
他的金眸中映着男人的脸,那是和身后的奥帕达极为相似的脸。
他听见了奥帕达的那一声梦呓般的喊声。
大哥。
伽尔兰握紧了手中的白剑。
这个人,是奥帕达的大哥,同时,也是他的骑士凯霍斯曾经的好友。
……
在吃着安努带回来的沙漠烤兔肉的时候,他好奇地询问了凯霍斯在打败奥帕达之后说的那些话是什么意思。
虽然是自己的私交,但是凯霍斯并没有遮掩的意思。
“我说的那个和我打起来胜负难料的人,是奥帕达的大哥。”
“奥帕达的大哥?”
伽尔兰怔了一下,他突然想起来,奥帕达也曾经跟他说过,自己的大哥很厉害,也驯养了老鹰。
奥帕达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很是骄傲,看来很仰慕自己的兄长。
“凯霍斯你认识他大哥?”
凯霍斯哈哈一笑。
“当年他可是名声不逊于我的家伙,我在南方比较有名,他在北地那里声名崛起比我更早。”
“可是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我跟随卡莫斯王前往北地战场,有时候我们会和塔斯达人联合对敌盖述国,一起上战场杀敌,自然就认识了。”
“他很厉害吗?”
“是的,他是个很强大的男人,奥帕达的武勇不如他,而且,他还是塔斯达人中难得的脑子灵活的家伙。”
伽尔兰眨眨眼。
他的这位守护骑士看似懒散不羁,但是能被其赞叹的人是凤毛麟角。
光是这样说,他就隐约感觉得到那个人有多厉害了。
他想了想,忍不住多问了一句。
“比你还厉害?”
“不知道,亚伦兰狄斯和塔斯达是盟军,战场上我们是战友,所以我没和他豁出性命地对打过。
虽然有时候也会切磋,但是这种不堵上性命的战斗看不出什么来,基本都是有胜有负。”
凯霍斯略微沉吟了一下,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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