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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厄博斯家族(第1页)

1979年三月十五日,明明已经进入春天了但天气还是有些寒冷,在伦敦圣芒戈医院,一个女婴降生了,她有一双蓝色的眼睛,头上有些金色的绒毛。

斯凯达·厄博斯(SchedarErbos),她父母给她取了这个名字,斯凯达是仙后座心口处的那颗星,散发出黄色的光芒,意为正直,朴实的热情。

这个女孩就是我。

我有个哥哥,普鲁图·厄博斯(PluturnErbos),他比我要大两岁,他对我很好,但很多时候我都见不到他,这很多都是因为我的家族。

厄博斯家族在纯血巫师家族里很出名,是古老家族之一,世代经商草药和魔药,也因此出名并获得纯血巫师家族的地位,但厄博斯家族没落了,在我曾爷爷的父亲那代开始没落的,因为他热爱草药和魔药却不懂经商让厄博斯一直亏本,我曾爷爷乃至我爷爷都想复兴厄博斯,奈何他们对草药和魔药的热爱大于复兴厄博斯的理想,于是厄博斯便一直以贫穷而高贵的家族在纯血巫师里闻名。

而爸爸不一样,他对草药和魔药并没有那么热爱,他更热爱厄博斯并一直努力让厄博斯复兴,他也成功将他的思想“植入”

到普鲁图脑子里,普鲁图也跟着爸爸学习了很多关于经商的知识。

如今的厄博斯比起没落的两代确实好了不少。

而我常常见不到哥哥和爸爸,妈妈在魔法部麻瓜物品滥用司工作,白天总不在家,所以常去找爷爷玩,我知道他不是花园就是在魔药间,因为爷爷,我四岁就萌生了对草药和魔药的热爱,爷爷似乎对此很高兴,总带我一起培养草药和做魔药。

爸爸除了经商他还会带我们参加各种名流的派对和宴会,虽然家里不富裕,但是在礼服首饰上爸爸从不会对我们吝啬,就是在宴会上认识了我第一个除了草药以外的朋友——潘西·帕金森,她认识我以后也不时来厄博斯庄园找我玩,但她总嫌我手上的泥巴很脏。

在五岁那年的夏天我认识了一个傲慢的小男孩,德拉科·马尔福,一个铂金色头发的小男孩,似乎马尔福的每个男人都是这个颜色的头发。

我的朋友就只有他们两个,但他们似乎还有很多朋友,像大人们一样。

爷爷说这个不要紧,真正值得交的朋友到头来也只有一两个。

在我九岁那年,我们收到了一封来自霍格沃茨的信,据说是我哥哥的霍格沃茨录取通知书,那天家里人很高兴,哥哥要长大了。

可是我一点都不开心,哥哥跟我原本就不常见,这下是彻底见不到了。

除了哥哥,没有人看出我的难过。

“斯凯达乖。”

哥哥摸摸我的小脑袋,说,“放假我都会回来的。”

我抱住哥哥在他怀里哭着。

“再过两年你也会来霍格沃茨的。”

哥哥安慰我说。

但我对巫师这些不太了解,心里很害怕自己万一不是个巫师,我呜咽着说:“万一……万一我不是个女巫呢?”

“怎么可能。”

妈妈抱住了我,说,“我们全都是巫师,你也一定是的。”

“是的,我的小傻瓜斯凯达。”

爸爸和蔼地说。

没过多久我们就来到了对角巷,一个备置霍格沃茨开学用品的地方,一个厄博斯草药与魔药商店所在的地方外的我唯一来过的地方。

我们决定分头行动,爸爸妈妈去买课本以及如坩埚这些与课堂相关的东西,而我和哥哥则去买剩下的东西。

普鲁图果然是最了解我的人,一看到我的眼睛就知道我想去看魔杖,毕竟在此之前我从没想过能跟魔杖这么近接触,爸爸妈妈从来不让我碰他们的魔杖。

奥利凡德魔杖店,创立于公元前382年。

这家店从外面看,你告诉我它已经倒闭了我会坚信不疑,这家店也太小太破了吧。

推开这家店的门,柜台后面站着一个深棕色跟我们差不多大的女孩,她的头发和眉毛都是深棕色的,长长翘翘的睫毛下有着一双银白色的眼睛,让她整个人都有一种来自森林的精灵的感觉。

“你好,请问你习惯用哪只手做事?”

那个女孩开口问,她的声音很轻很柔。

“左手。”

普鲁图淡淡地说。

“好的,请把手伸出来。”

女孩从柜子底下拿出一把软尺,说。

普鲁图伸出手,女孩在上面量了一下,接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个盒子,将魔杖从里面拿出来递给普鲁图。

“噢,是厄博斯的男孩,来,挥一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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