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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公之于众(第1页)

月月的爷爷河吉在柔和的光芒下,脸上的褶皱不断被填平,皮肤也变得晶莹起来,原本花白的头发,也长出了黑根,毛躁的胡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光滑柔顺,就连身上色老茧也都慢慢的消退。

见到血竟然有如此奇效,连肖华他自己都愣神了,自己这不成了洪荒版的唐僧了,喝自己的血都能返老还童,那吃了自己肉,还不坐地成仙了。

就连月月看肖华的眼神都变了,两眼放光,好像饿狗见了骨头一般,倒不是月月起了什么坏心思,而是看到近百岁的爷爷喝了肖华的一滴血,就能返老还童,那等自己老了,丑了,喝上一滴,那不就永葆青春了!

简直比任何化妆品都有效,从古到今的女人,对于美貌的渴求都是不变,月月看的肖华一阵恶寒。

酋长河吉很快就醒了,摇了摇还有些混沌的脑袋,才想起刚刚自己还在和闻金生死厮杀,顿时窜了起来,谁知一跳之下,竟然飞出去十数米,可是吓了守在他身边的肖华和月月一跳。

“闻金呢,闻金哪去了!”

落地后,河吉就大吼一声,醒来后河吉就连声音也大的出奇,震得肖华耳膜嗡嗡的。

“爷爷,闻金他被肖华哥哥打昏过去了。”

月月一脸郁郁的抱怨着。

“打昏过去了,就他!”

河吉一脸诧异的指了指肖华,要是孙女说她自己将闻金打败了,还有几分的可信度,而肖华!

他可是在部落里出了名的手无缚鸡之力(洪荒时代的野鸡)。

“当然了!

爷爷我跟你说,当时肖华哥哥可威武了,三下五除二就把那个闻金打倒在地,你看现在都七窍流血了。”

月月见爷爷不信,无不夸张的说道。

听月月如此说自己,肖华都感到有些脸红,自己赢得甚为不光彩,不说偷袭在先,为人诟病,就是后来狼狈的样子,哪有半点威风的样子。

酋长河吉也知道肖华能打倒闻金,恐怕手段不是那么太光彩,可毕竟是肖华救了自己和月月,他也不好再说些什么。

看着倒下的闻金,想起两人的对话,不由一阵的伤感,对于他们父子的打算倒是感到很好笑,《功德经》虽然是顶级功法,可只是残卷,人族的大人物看不上,而势力小些的又怎么可能从一个部落的酋长身上多来这功法,这两父子竟然想到去偏远之地的部落,夺得酋长之位来得到这部功法,在中原的大部落,想要就任酋长,可要经过层层筛选,要是是闻金父子俩能够通过,也不用在这里呆上近百年。

看起来这个计划很好,可只有修炼了《功德经》的人才知道,《功德经》奥秘,功德经既然是《功德至圣决》的残篇,自然也是修炼功德,只不过这《功德经》不能修炼出功德,只能凭借功德提升修为,而普通人那里有什么功德,所以就算得到了这书也没有什么用处,只有为了部落奔波操劳的酋长才能,以此受益,所以别看各个部落的酋长不怎么修炼整日操劳,其实他们的操劳也是一种修炼,只要功德上去了,修为自然也会很快跟上去。

人族的大人物都知道这个事,所以对这种鸡肋般的东西不感兴趣,只有闻金父子俩这种小人物对这《功德经》苦苦渴求,就算得到了也是一场空。

可回过神来的河吉,顿时发现了自身的不同,刚刚自己还是元婴期的修为,可一转眼竟然已经是元神期了,足足跨越了一个大境界,而且自己的修炼速度也大大的提高了,这可比修为的提高更加令人惊奇。

一个人的资质和根骨,是生来天定的,像那些先天灵根,也只能强行提升一个人的境界和修为,却不能更改一个人的资质,一个人的资质好,一天的修炼,能够抵得上一个根骨差的数十天的修炼,而那些没有根骨的连修仙的资格都没有,如今的人族已经不是那个远古时期的人族,修仙也不是指什么天仙,真仙,玄仙,金仙……之类的境界,而是在天仙之下的那些地仙境界,因为经过许多代的传承,人族那先天的体质,已经被污浊,而那些能够修成仙人的体质,被称为仙根,仙骨,一经发现,就会被送到轩辕阁,不过人族已经安逸久了,所以新兴了一些帮派势力,在一些人的私心下,一些拥有仙根的人留在了自己的势力下。

现下的修炼境界,筑基,金丹,元婴,元神,合体,大乘,之后就是渡劫成仙,而那些仙根的人也因为得不到的好的功法,使得他们大部分都埋没了,甚至连最低的天仙都达不到,轩辕阁的十大长老对此十分的愤恨,却也毫无办法,那些人为愿意留在家乡,他们也可能逼迫他们加入轩辕阁,在几百年的发展下,有很多的势力得到了壮大,甚至有的势力竟然向轩辕阁叫嚣,但作为人族的守护者,不可能和自己的族人开战,所以那些人愈加的嚣张。

河吉发现自己的资质竟然奇迹般的提升的好大一节,如果说原先他对天地元气的摄入是一滴一滴的话,那现在则是江入大海一般,可以说的的是翻天覆地。

想当年他就是因为资质不好被贬出家族,来到这个偏远之地,安定下来,如今自己的资质绝对不比当年第一天才的那个仙根差,如果自己现在回到家族,那原本属于自己的是否就能夺回来了,河吉不由陷入了思考。

“爷爷,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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